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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淮阴中学委员会印发
中共江苏省淮阴中学委员会印发《江苏省淮阴中学党建“五项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校区、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江苏省淮阴中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江苏省淮阴中学党建“五项制度”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习研讨制度
党支部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实行组长负责制。
党支部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教育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党支部学习小组的学习要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深入研究新形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学习要求
1.每年年初根据教育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我校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2.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月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二)学习时间
学校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教育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三)学习准备与考勤
1.党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2.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确保参学率90%以上。
(四)学习检查
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五)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学习成效进行统计,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4次(含4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形式,主要是指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
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主题突出。
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保存好相关台账资料。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党章规定处理;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
3.内容要求: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本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将其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缺席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事项,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时间要求:每月至少召开 1 次。
2.参会人员:全体支部委员。
3.内容要求: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所做出的决定才能有效。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和本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和对党员的奖惩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1.时间要求: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
3.内容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及每名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的议题、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成员。会中,党小组长要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防止出现漫无边际、离题太远的现象。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党小组长应该组织反复讨论,力求统一思想。要做好记录,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保管好。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安排上1 次党课。
2.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计划安排,授课人一般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也可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经常化上好党课的若干规定》(淮组发〔2015〕16 号),带头讲党课。
3.内容要求:党课内容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内容,同时结合不同时期党的形势、任务及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讲党的理论、党章党史、党情国情市情和有关政策法规。要结合新时期党的重点任务和党员队伍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党课主题和内容,不搞照本宣科,真正做到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年召开 1 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一)主要内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基本程序: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确定会议时间后,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要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党员,确保党员能够按时参会。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会上可开展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等活动,推动党员不忘初心,永葆本色。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检查践行家风家规的情况。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要认真做好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尽量详细记录,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有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分别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将党支部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 1 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评议。
(一)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党内平等的原则,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看是否认真践行党的宗旨,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看是否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看是否能够自觉践行家规、建设良好家风。
(二)基本程序:
1.自我评价。主要是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检查思想言行,查摆问题及原因。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写好个人总结,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
2.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对自己的优缺点做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由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评议。评议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认真进行。评议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组织考察。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支部平时考察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组织考察要注意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的处置。
五、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安排。
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每年至少安排 2 次。同时,要广泛开展党支部委员与群众谈心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方法,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接受普通党员和群众的约谈。


                           中共江苏省淮阴中学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