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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二期课题评奖和省、市
淮教研〔2021〕18号
关于组织参加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二期课题评奖和省、市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市直中小学及幼儿园: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二期课题评奖和第十四期课题申报工作(苏教研〔2021〕27号文件),我室将同步进行市第十四期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课题管理单位或课题主持人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二期课题评奖要求申报“课题评奖”,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四期课题指南申报课题(见附件1)。
2.申报人员统一使用市级课题评审书和活页(见附件2)。市教研室将组织评审,确立市级研究课题,并择优报送参加省级课题评审。报省参评的课题,再根据要求填写、提交省中小学教研课题的评审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见附件3)。
3.各县(区)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提交的电子稿,统一以“×县(区)2021年教学研究课题”、“×学校2021年教学研究课题”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所有材料。材料包内包括以下5项:第12期评奖文件夹、第14期评审书文件夹、第14期活页文件夹、第12期评奖汇总表(见附件4)、第14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以上5个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单位+内容,如:×区第12期评奖文件夹。
报送的市课题评审书和活页的电子稿,名称统一为:“序号课题名称”(中间不加标点、不空格),申报表序号、活页序号和汇总表序号须完全一致。《评审书》须同时报送纸质稿一份。
4.汇总表依次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排列。
5.省、市第十二期、第十二期教学研究课题,没有结题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二、报送数量及截至时间
分配名额:见附件6。
截止日期:9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课题,须由所在县(区)初评后集中汇总报送,市直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课题,直接由单位初评汇总后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统一集中报送市教研室2113室,电子稿按要求打包发至邮箱1258091047@qq.com。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要注意突出“教研”特质。
2.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加强组织、指导和评审,推荐、报送优秀课题。报送时,将评选结果和发文拍成图片,随报送材料一并发到邮箱。没有经过评选并发文认定的,我室不予受理。
联系人:康  泉    联系电话:83641294;
 
淮安市教学研究室
2021年8月5日